人大提案
届  次 第一届第三次
编  号 东014
标  题 关于暂借闲置教育设施或其他机关事业用房供东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移过渡的 建议
撰 写 人 卢睿敏
附 议 人
承办单位 区卫健局
会办单位 区教育局
内容及建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城市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基础环节。东新街道地处拱墅区东北部,面积大、人口多,根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目前东新街道设有一家东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随着北部地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加之城中村改造强势推进、北部新城建设稳步实施,无论是从当下还是长远考虑,东新中心的硬件配备已经较难满足辖区居民的卫生健康医疗需求。

一、东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移形势紧迫

一是用房“老破小”。目前东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杭氧地块,建筑面积仅1610平方米,且房屋主体结构为上世纪60年代建造,一部分为后期建造的简易棚户房,雨天渗漏严重,医疗卫生的基础硬件建设严重滞后。二是标准未达标。根据原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县医院、县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在东新地区七普常住人口数为107328的情况下,东新中心面积仅为1610平方米,没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根据浙卫发【2017】104号文件《省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的通知》,中心的面积应在15000平方米左右;三是服务需求不能满足。由于医疗用房不足、建设标准不达标等硬件建设的短板,加之国家医改推进社区首诊、分级诊疗,以及东新街道商贸圈的形成、生育政策的放开、城中村改造的整体回迁,东新中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必将日益增长,现有的房屋及后期规划安置用房面积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如新冠肺炎期间,中心受限于房屋面积,无法设置规范的发热诊室;东新中心未设有床位,与北部地区人口密度、就医需求的实际严重不匹配;东新中心近年就诊人次逐年递增,但卫生服务中心却未达标。四是存在安全隐患。由于基础硬件建设的落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的配备,因此东新中心应对紧急医疗事件的处理能力堪忧,存在就医安全风险;作为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东新中心拥挤不堪,设备陈旧,无法实现喷淋和烟感等技防手段,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作为东新地区唯一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的场地和基础设施困境,消毒场地和设施欠缺,无法全面应对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存在公共卫生隐患。

二、目前现状

1、东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区块动迁尚无明确日程,异地新建卫生服务中心遥遥无期;2、东新卫生服务中心现有设施和周边环境已无法满足居民日常就医需求,上述问题短时期内无法妥善解决。3、周边区域历经“三村”改造,腾出大量空地,兴建了多所学校。这些学校空间宽敞,设施完备,但因周边小区尚未建设完成或生源不足尚未启用,一直空置。4、辖区内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易址办公,原有办公用房空置。

三、意见建议

    建议请教育、卫健部门和相关单位,暂借目前空置的教育设施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闲置用房,用于东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定时期内的过渡所用,以解决东新区域居民的就医难题,增强辖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同时,建议尽快启动东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迁建,以解决房屋安全和医疗需求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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